太原市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出台
太原市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出台
太原市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出台近日,太原市教育局印发(yìnfā)了《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民办(mínbàn)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,对2025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、招生范围、报名(bàomíng)时间、报名办法、录取办法等事项作出具体部署(bùshǔ)。
具有本市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且年(nián)满六周岁(2019年8月(yuè)31日及之前出生)的适龄儿童。
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(de)(de)应届小学毕业生、具有本市户籍(hùjí)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、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。
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,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,不得招收太原市(tàiyuánshì)行政区域(xíngzhèngqūyù)以外户籍学生(不含符合条件的(de)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及已在本市小学(xiǎoxué)(xiǎoxué)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)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入学。已转公的公参民(gōngcānmín)学校招生方式保持不变。
2025年7月9日(rì)8:00—7月14日18:00。
2025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(yìwùjiàoyù)学校(xuéxiào)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(wǎngshàng)报名(bàomíng)。在全市统一时间内,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通过手机端(duān)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。每名适龄儿童、小学毕业生均可选报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。
公众号登录入口:关注“太原教育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(diǎnjī)“微服务——义务教育(yìwùjiàoyù)招生”,进入“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(rùxué)系统”,点击“我要上小学”或“我要上初中”。
APP登录入口:在“我(wǒ)的太原”APP中点击(diǎnjī)“义务教育招生”,进入(jìnrù)“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”,点击“我要上小学”或“我要上初中”。
太原市教育局官网:登录http://jyj.taiyuan.gov.cn,点击进入“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(xìtǒng)”后,点击“我要(wǒyào)上小学(xiǎoxué)”或“我要上初中”。
电脑端登录(dēnglù)山西省政务服务网(fúwùwǎng)(https://www.sxzwfw.gov.cn)进行报名。
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(quánguó)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实现(shíxiàn)有效对接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(zhāoshōu)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、小学毕业生。
(一)注册入学(rùxué)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
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(wǎngshàng)报名人数(rénshù)(rénshù)小于招生计划(jìhuà)(jìhuà)的,全部实行注册入学,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;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,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。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(关联派位)。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学校属地县(市、区)教体局统一组织。
九年一贯制、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,应当在具备直升(zhíshēng)本校(běnxiào)资格的小学毕业生(bìyèshēng)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,接收该生(gāishēng)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。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。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,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;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的,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(rùxué)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。
1.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电脑随机派位(pàiwèi)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(lùqǔ)手续办理工作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,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(zīgé)。
2.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(yīng)按照全市统一(tǒngyī)要求,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(lùqǔ)学生的有关信息,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(jiāng)录取学生名单(纸质版和电子版,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)和《2025年太原市(tàiyuánshì)小学(初中)学位确认表》报送属地县(市、区)教体局审核。
3.凡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并办理入学手续的(de)学生,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规定(guīdìng)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。
4.凡(fán)已被民办义务教育(yìwùjiàoyù)学校录取并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,县(市、区)教体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(xuéwèi)。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、小学毕业生,由户籍或学籍所在县(市、区)教体局统筹安排,不得(bùdé)择校。
(一)强化组织领导,确保规范有序。各县(市、区)教体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属性,统筹(tǒngchóu)做好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。要成立(chénglì)专项工作组,指定专人(zhuānrén)负责,建立全程监督机制。认真做好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(diànnǎo)随机派位工作,不得委托学校自行组织。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,邀请公证(gōngzhèng)机构人员(rényuán)、纪检监察人员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(xuéshēngjiāzhǎng)代表全程监督,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。
(二)严明(yánmíng)招生(zhāoshēng)纪律,规范招生秩序。各民办(mínbàn)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,坚决杜绝超计划招生、无计划招生和违规跨区域招生行为。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,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。严禁任何形式(xíngshì)的人籍分离、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,确保学籍管理规范有序(yǒuxù)。
(三)加强宣传引导,营造(yíngzào)良好氛围。各县(市、区)教体局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,多渠道、多形式开展(kāizhǎn)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。要正确引导家长及学生理性选择(xuǎnzé)民办学校,帮助(bāngzhù)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政策。各民办学校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坚持诚信招生原则,全面公开招生信息(xìnxī),实施阳光招生工程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(四)严肃工作纪律,强化责任落实。各民办义务教育(yìwùjiàoyù)(yìwùjiàoyù)学校要严格执行(yángézhíxíng)国家、省、市招生工作纪律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(2025)相关要求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坚决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“十项严禁”。重点包括:严禁采用考试、面试、测试、测评、竞赛、面谈、筛选简历或(huò)者任何(rènhé)变相形式选拔学生;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(péixùn)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(gèlèi)(gèlèi)考试;严禁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(jiéguǒ)、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、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;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、快慢班;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名义“掐尖”招生;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、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(shǒuduàn)招揽生源;严禁以承诺入学、签订协议等方式(fāngshì)提前抢(qiǎng)挖生源;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超计划招生、超范围招生、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、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。
(五)加大督查力度,严格责任追究。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招生工作(gōngzuò)督查机制,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实行“零容忍”。政府(zhèngfǔ)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,对违反“十项严禁”规定的,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(zérènrén)的责任,切实(qièshí)维护招生秩序(zhìxù)和教育公平。
来(lái) 源:太原教育
责任编辑:秦小茜校 对:晓(xiǎo) 亮值班主任:费 煜值班编审:叶 恒版权归原作者(yuánzuòzhě)所有文章内容及(jí)图片视频如涉及侵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
近日,太原市教育局印发(yìnfā)了《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民办(mínbàn)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,对2025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、招生范围、报名(bàomíng)时间、报名办法、录取办法等事项作出具体部署(bùshǔ)。
具有本市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且年(nián)满六周岁(2019年8月(yuè)31日及之前出生)的适龄儿童。
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(de)(de)应届小学毕业生、具有本市户籍(hùjí)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、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。
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,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,不得招收太原市(tàiyuánshì)行政区域(xíngzhèngqūyù)以外户籍学生(不含符合条件的(de)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及已在本市小学(xiǎoxué)(xiǎoxué)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)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入学。已转公的公参民(gōngcānmín)学校招生方式保持不变。
2025年7月9日(rì)8:00—7月14日18:00。
2025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(yìwùjiàoyù)学校(xuéxiào)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(wǎngshàng)报名(bàomíng)。在全市统一时间内,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通过手机端(duān)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。每名适龄儿童、小学毕业生均可选报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。
公众号登录入口:关注“太原教育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(diǎnjī)“微服务——义务教育(yìwùjiàoyù)招生”,进入“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(rùxué)系统”,点击“我要上小学”或“我要上初中”。
APP登录入口:在“我(wǒ)的太原”APP中点击(diǎnjī)“义务教育招生”,进入(jìnrù)“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”,点击“我要上小学”或“我要上初中”。
太原市教育局官网:登录http://jyj.taiyuan.gov.cn,点击进入“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(xìtǒng)”后,点击“我要(wǒyào)上小学(xiǎoxué)”或“我要上初中”。
电脑端登录(dēnglù)山西省政务服务网(fúwùwǎng)(https://www.sxzwfw.gov.cn)进行报名。
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(quánguó)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实现(shíxiàn)有效对接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(zhāoshōu)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、小学毕业生。
(一)注册入学(rùxué)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
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(wǎngshàng)报名人数(rénshù)(rénshù)小于招生计划(jìhuà)(jìhuà)的,全部实行注册入学,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;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,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。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(关联派位)。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学校属地县(市、区)教体局统一组织。
九年一贯制、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,应当在具备直升(zhíshēng)本校(běnxiào)资格的小学毕业生(bìyèshēng)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,接收该生(gāishēng)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。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。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,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;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的,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(rùxué)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。
1.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电脑随机派位(pàiwèi)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(lùqǔ)手续办理工作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,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(zīgé)。
2.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(yīng)按照全市统一(tǒngyī)要求,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(lùqǔ)学生的有关信息,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(jiāng)录取学生名单(纸质版和电子版,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)和《2025年太原市(tàiyuánshì)小学(初中)学位确认表》报送属地县(市、区)教体局审核。
3.凡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并办理入学手续的(de)学生,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规定(guīdìng)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。
4.凡(fán)已被民办义务教育(yìwùjiàoyù)学校录取并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,县(市、区)教体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(xuéwèi)。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、小学毕业生,由户籍或学籍所在县(市、区)教体局统筹安排,不得(bùdé)择校。
(一)强化组织领导,确保规范有序。各县(市、区)教体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属性,统筹(tǒngchóu)做好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。要成立(chénglì)专项工作组,指定专人(zhuānrén)负责,建立全程监督机制。认真做好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(diànnǎo)随机派位工作,不得委托学校自行组织。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,邀请公证(gōngzhèng)机构人员(rényuán)、纪检监察人员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(xuéshēngjiāzhǎng)代表全程监督,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。
(二)严明(yánmíng)招生(zhāoshēng)纪律,规范招生秩序。各民办(mínbàn)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,坚决杜绝超计划招生、无计划招生和违规跨区域招生行为。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,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。严禁任何形式(xíngshì)的人籍分离、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,确保学籍管理规范有序(yǒuxù)。
(三)加强宣传引导,营造(yíngzào)良好氛围。各县(市、区)教体局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,多渠道、多形式开展(kāizhǎn)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。要正确引导家长及学生理性选择(xuǎnzé)民办学校,帮助(bāngzhù)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政策。各民办学校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坚持诚信招生原则,全面公开招生信息(xìnxī),实施阳光招生工程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(四)严肃工作纪律,强化责任落实。各民办义务教育(yìwùjiàoyù)(yìwùjiàoyù)学校要严格执行(yángézhíxíng)国家、省、市招生工作纪律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(2025)相关要求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坚决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“十项严禁”。重点包括:严禁采用考试、面试、测试、测评、竞赛、面谈、筛选简历或(huò)者任何(rènhé)变相形式选拔学生;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(péixùn)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(gèlèi)(gèlèi)考试;严禁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(jiéguǒ)、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、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;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、快慢班;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名义“掐尖”招生;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、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(shǒuduàn)招揽生源;严禁以承诺入学、签订协议等方式(fāngshì)提前抢(qiǎng)挖生源;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超计划招生、超范围招生、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、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。
(五)加大督查力度,严格责任追究。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招生工作(gōngzuò)督查机制,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实行“零容忍”。政府(zhèngfǔ)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,对违反“十项严禁”规定的,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(zérènrén)的责任,切实(qièshí)维护招生秩序(zhìxù)和教育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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